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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峰区检察院:律师“说动”申诉人 成功化解一起信访案件

    

“听邹律师这么一说,我终于搞明白了不起诉李俊(化名)的原因,检察院的决定是对的,我再也不闹了。”在石峰区检察院控告申诉科的办公室里,一起申诉案的当事人张葵(化名),在听取了该院控申科科长李哲的释法说理,和律师对证据等法律相关问题的分析后,终于认同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是正确的,并当即表示不再就此案上访。

  张葵是一起诈骗案的当事人。2010年,张葵为了给儿子找工作通过自己的弟弟找到了李俊,请李俊为他儿子找工作,并先后多次给了李俊13万元人民币。但至今他儿子的工作仍无着落,而李俊则在多次承诺还款后,于2012年底潜逃,直至今年4月份才被公安机关抓获。该案于今年9月移送石峰区检察院起诉,经审查,由于李俊的还款意思表示真实,且没有逃避责任,在更改电话号码及家庭住址时均通知了张葵,即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李俊主观上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该院遂对李俊作出了证据不足存疑不诉的不起诉决定。

  在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张葵很不理解。在他看来自己的钱没了,儿子的工作没有着落,父亲因为此事得急病死亡,弟弟在父亲走后数月,也因内疚加自责,突发脑溢血死亡,儿子在这种情况下更是得了抑郁症,这一切都是李俊引起的,于情于理检察院都必须起诉他才能解心头之痛。为此,张葵一度情绪激动,到市检察院上访,就不起诉李俊一案提起申诉。

  10月30日株洲市检察院将这起不服不起诉决定申诉案交给石峰区检察院办理。为了消除张葵的误解和负面情绪,妥善处理好该案,石峰区检察院经张葵同意,在律师信息栏中为他邀请了一名律师。邹律师接受邀请后,进行了阅卷,从证据的角度,客观分析了每份证据所起的作用,以及无法起诉李俊的原因。同时,也从维护张葵权益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几种可供选择的处理方式,以及每种处理方式的利弊。这些工作由律师出面,不仅让张葵愿意接受,也避免了矛盾的激化。此外,案件的复查承办人还与律师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换意见,提出了继续取证的几点意见,目前该意见已通过公诉部门移送到侦查机关。经过一个月耐心细致的工作,张葵的心结终于打开,他表示非常满意检察院及律师所做的工作,不再就此案上访。

  据悉,自今年7月份高检院转发《关于转发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后》,石峰区检察院积极推进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不仅化解了数起信访案件,而且还大大缩短了办案时间,避免了矛盾的激化,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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